通知公告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分公司、青海海西东诺化工有限公司 “QL-robot07工业炸药智能码垛装车系统” 设备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青海海西东诺化工有限公司“QL-robot07工业炸药智能码垛装车系统”(项目名称)已由闽工信备[2025]G080001号同意建设,招标人为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为永安分公司、青海海西东诺化工有限公司,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1. 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
2. 项目规模: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青海海西东诺化工有限公司,利用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成果“QL-robot07工业炸药智能码垛装车系统”,对其现有乳化炸药生产线中转站台进行设备升级改造,建成使其具有小时产能接近10吨、码垛外形整齐划一、箱体间无间隙、托盘流转运输、可远程控制、生产过程无人化等一系列优点。
3. 招标范围:KUKA五轴码垛专用机器人(含KRC4伺服柜、15米示教器、KRC4加热器、专用夹具)、成品待码输送滚筒、成品输送皮带1、成品输送皮带2、90度转弯皮带、重载输送滚筒1、重载输送滚筒2、自行走式液压(气动)叉车、20吨蜗轮蜗杆底盘顶升机、双链立库输送模块、顶升移栽机、拆垛机、防爆配电柜、防爆自动控制柜、人机操作箱(含15寸威伦通触摸屏、急停按钮、信息指示)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中标人设计制作符合上述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的产品并将设备全部运输到招标人现场。
5. 完工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
6. 质量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艺技术及设备必须满足《GB50089-2018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危险场所电器防爆安全规范》等相关要求,并满足设计和验收要求。
7.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至少完成过1项民用爆炸物品相关工程设计建设。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计。
4. 本次招标不接受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6.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
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数控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数控剪折等机械加工设备。
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8日17时30分前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到投标文件指定的帐户,并在转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招标工本费。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或邮寄方式将转账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公告中列明的联系人,与其确认后获取本招标文件电子文件,逾期的将予以拒绝。
2. 招标文件(电子版)收取每套工本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永安市中山路546号(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运行部 黄先生收)。
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邮件、微信等形式通知所有回传投标回执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 09:00:00(同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开户名称: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帐 号:1820 1010 0100 0490 94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fjzb.fycbi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网(www.hxkh.com)上发布。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 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 09:00。
2. 开标地点: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中山路546号五楼会议室
招 标 人: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中山路546号
邮 编:366000
联 系 人:陈先生、魏女士、黄先生
电 话:18197331627 18505980076 1575905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