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海峡科化烽林分公司通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评审
发布时间: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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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安标国家中心派出评审组,以未预先告知的形式对福建海峡科化烽林分公司安全标志有效期内的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8号发蓝壳刚性药头) 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8号发蓝壳刚性药头)产品进行了监督评审。
评审组按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及《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现场监督评审,重点审查了公司的管理体系、企业资质、生产技术条件、人员和机构、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能力等,并抽查检验了产品实物质量,核实了企业是否按核实确认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等内容。
经过认真细致的文件资料审查和产品检验试验,评审组认为,福建海峡科化烽林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且能够按照《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的要求组织矿用产品生产,生产的矿用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安全标志继续有效,同意烽林分公司通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评审。(图文/严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