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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双华公司采取三项措施应对发票管理新规
Date:2017/6/12 浏览人数:3911

    日前,永安双华公司针对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7年第16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采取三项措施应对新政策。

    一是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专题学习2017年第16号公告,重点讲解开具、取得增值税发票应填写的内容及注意事项;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按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填写的内容。

    二是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对2017年7月1日取得的电脑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购买方纳税识别号”栏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识别号,否则不予报销。对定额发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出租车发票、火车票,上面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可不填写。

    三是从规范入手,进一步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对增值税发票票面要求、发票开具信息核对等予以规范,进一步理顺财务报销审批流程,推动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罗滔和)